姓名:任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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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成都婚姻律師 網址:http://www.binghu123.com/ 時間:2016-08-20 16:08:31
房地產的所有權人如何認定?房產繼承糾紛如何處理?
周明是我朋友,他們一家以前在杭州市,當時因為他媽單位搞建設強制拆遷,他們家分到了他媽單位一套房子作為補償。當時辦理的是集體房產證,房主是他媽。后來他們一家遷到深圳,房子就給他外公免費居住。后來他外公在沒征得他媽同意的情況下,單獨為這處房產辦理了房產證,用的是他外公的名字?,F他外公已去世,房產證在他舅舅手上。他外婆還在世。周明現在想要回這套房子,但是他舅舅不愿意,說:除非房產一人一半,否則不會交出房產證?,F請問:1周明是否能要回這套房子?2如果起訴到法院,周明需要提供哪些證據才能勝訴?
解答: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規定:“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并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p>
因此,在我國關于房地產的權屬是以登記為公示要件的,即以登記的權利人為房地產的所有人。
所以,外公依法辦理了房產登記,則該房產就屬于外公所有。對該房的處理應當按照《繼承法》的規定進行繼承:
《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p>
對于周明的母親為該房產所付的所有費用可以作為其合法債權而主張在遺產范圍內進行償還。當然,要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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